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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是我国政府为解决有住房困难的就业职工及其他群体所提供住房: (一)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
三类人群申请条件均有放宽在申请条件上,《通知》对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的具体申请条件均有不同程度的放宽。■城镇中等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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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是中国政府为解决住房困难的就业职工和其他群体提供的住房:(1)具有市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资格,取得实物租赁补贴、廉租房租赁补贴和经济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以下简称三补贴),尚未出租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请。已获得廉租房租赁补贴或经济租赁房租补贴,且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未到期的家庭不得申请。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类型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在其他地方工作的无房人员。(2)本市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去年人均年收入3万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设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包括18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户。
天津廉租房申请条件廉租房实物配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户籍登记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家庭为单人的申请人,应当符合晚婚年龄;离异的,应当满3年)。 2.申请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连续一年低于580元。1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6960元,2人户低于13920元(申请家庭每增加1人,按增加6960元计算)。 3.申请家庭总资产为1人户家庭低于15万元,2人户低于23万元,3人户低于30万元,4人户低于38万元,5人户及以上低于40万元。 4.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且申请人和家庭成员5年内未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 5.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被拆迁;有特殊病、重残人员;有60岁(含)以上人员;居住市政府确定的解危排险范围内房屋;申请楼房配租的家庭人口应当在二人以上。
1、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条件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已领取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或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且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未到期的家庭不得申请; 2、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上年人均年收入3万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上年人均年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适时调整; 3、经市人民确定的其他类型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外地来津工作的无房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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