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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继承从您父亲去世之日,因此您母亲从您父亲那里继承的房产属于婚前。 另外,房屋本来就有您母亲的一半,当然也属于婚前。 但是如果您要将您应继...
根据你陈述的情况,你该房款应当属于你父亲的再婚前的个人财产,如果没有遗嘱的话,该财产会在你后母和你及其他法定继承人之间进行分割,当然,如果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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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婚前父亲过户的房子婚后不属共有财产,而属于婚前财产。但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等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应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你父亲和你继母婚姻期间购买的房如无特殊约定,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你父亲生前若未立遗嘱,去世后,该房一半归你继母,另一半作为你父亲的遗产由你,你继母继承。也就是说你对该房屋有1/4的所有权。 你继母如果将整套房子给她女儿而不对你做任何补偿的话,就侵犯了你的权利。 你可以要求分割遗产 如果有需要请与我联系,我将为你提供最有利的解决方案!
关于这个房子,在2002年你父亲再婚之前的房产,应当属于你父母的共同财产(由于你生母已去世,确切地说,该房的3/4属于你父亲,而1/4属于你继承所得),而且,你父亲的那一部分,是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的,并不是和你后母的共同财产。对于你后母出资进行的维修,既然没有申请,也就是说没有合法的扩建改建手续,是属于违章建筑的,也没有产权,如果在拆迁补偿是对这部分也进行了补偿的话,那么与原来的合法产权房的补偿标准也是不同的,是可以与合法房产的补偿相区分开的。而你对合法产权的补偿部分应该享有1/4的比例。所以,对于你父亲要和你签订的协议,你可以衡量一下,看是否有侵犯你的权利,如果价值基本相当,那也是可以接受的。对于你所说的担心日后出现争端问题,可以对这份协议进行公证,不要让你大伯来当见证人,直接由公证处来做就行了。但是这份协议不仅仅应该你和父亲签,拆迁补偿机构应当一并签字认可,明确拆迁部门对你的补偿责任,才能保证日后把房屋补偿到位。 简要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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