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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否...
根据《反家暴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二十三条规定,遇到家庭暴力,受害方可以采取以下方式维护自身的权益: 1、要及时向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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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2001年4月28日公布修正后的《婚姻法》第3条第2项第2款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二、在家庭中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是违法的,受害人有权提请村(居)民委员会或行为人所在单位进行调解、劝阻。 第三、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可请求公安机关制止,公安机关可以依受害人的请求对其实施家庭暴的行为给予治安处罚。 第四、对造成严重后果、极坏影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赔偿损失,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遇到家庭暴力,要及时报警,向公安机关求助。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报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者就医,鉴定伤情。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遇到家庭暴力的方法:一般情况下,受害人一方可以向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投诉、反映或求助加害人或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等单位。情况严重的,也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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