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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期,是指用人单位或伤者,或者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要求作认定时,超过了规定的,工伤认定申请时效。即超过了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
超期,是指用人单位或伤者,或者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要求作认定时,超过了规定的,工伤认定申请时效。即超过了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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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14〕9号 第七条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 (一)不可抗力; (二)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三)属于用人单位原因; (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 (五)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工伤认定超期,是指用人单位或伤者,或者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要求作工伤认定时,超过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伤认定申请时效。即超过了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期限。那么工伤认定期限过了主要有两种救济途径: 一、伤者通过工伤保险赔偿案由,获得救济; 二、伤者直接通过,一般民事损害赔偿案由获得救济。 以上两种救济途径,伤者均应当通过,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伤认定、劳动争议申诉两个环节。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劳动争议仲裁部门,不予受理的情况下,伤者才可以向法院起诉。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超期,是指用人单位或伤者,或者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要求作认定时,超过了规定的,工伤认定申请时效。即超过了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之日起一年期限。那么工伤认定期限过了怎么办呢?主要有两种救济途径:一、伤者通过工伤保险赔偿案由,获得救济;二、伤者直接通过,一般民事损害赔偿案由获得救济。以上两种救济途径,伤者均应当通过,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伤认定、申诉两个环节。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劳动争议部门,不予受理的情况下,伤者才可以向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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