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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第2条规定:”收容教育,是指对卖淫、嫖娼人员集中进行法律教育和道德教育、组织参加生产劳动以及进行性病检查、治疗的...
标题: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颁布单位】:1993-09-04【正文】:【题目】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颁布单位】国务院【颁布日期】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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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法律对卖淫、嫖娼的处理规定包括: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首先,你可以问询办案民警,通过这个可以了解,拘留后是否收容教育。 其次,要想免于收容教育,《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卖淫、嫖娼人员,可以不予收容教育: (一)年龄不满14周岁的; (二)患有性病以外其他急性传染病的; (三)怀孕或者哺乳本人所生1周岁以内婴儿的; (四)被拐骗、强迫卖淫的 最后,收容教育不属于行政处罚,不能行政复议或诉讼,但对拘留可以行政复议或者诉讼。 另外,《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对卖淫、嫖娼人员实行收容教育,由县级公安机关决定。决定实行收容教育的,有关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填写收容教育决定书。收容教育决定书副本应当交给被收容教育人员本人,并自决定之日起15日内通知其家属、所在单位和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 还有,天津市对适用收容教育比较严格,一般对初犯不适用。因为现在要求废止呼声很高,这违返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我国刑法中没有卖淫嫖娼罪,卖淫只是违法,可能受到行政处罚,但绝不是犯罪,但是我国刑法中有组织卖淫罪.根据刑法规定,组织卖淫罪只处罚组织者,对于一般参与卖淫者则不以犯罪论处,而通常按照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来处理。如果数个卖淫者为了赚取更多钱财,结伙卖淫,相互传递信息、互相提供方便,互为掩护,共同从事卖淫活动的,由于她们都是卖淫者,没有主从之分,也没有较为固定的组织策划者,因此对其一般不应以犯罪论处,而应处以治安管理处罚。但是,如果行为人既自己参与卖淫,又组织他人卖淫的,则构成组织卖淫罪。是否实施了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如果没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或者没有实施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如有些饭店、酒店等服务人员卖淫,其负责人虽有放松管理的行为,但只要不具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也没有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不能认为其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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