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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育第三胎的政策,不是以两个女儿为标准。申请生育第三胎,一般分以下情况:1、两个子女或其中一个子女为残疾的,可以再申请生育一个子女;2、...
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各已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又生育一个子女的,一般的情况下不允许再生育子女。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这就是两孩生育政策。该再婚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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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4日在杭举行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为我省实施全面两孩政策进一步指明了方向。该条例自2016年1月14日起施行。多给女方30天奖励假条例中增加了一条:“201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下列福利待遇:“(一)女方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三十天的奖励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二)男方享受十五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
山东省对于两孩生育新政策正式实施前违法生育子女的当事人的处理,应该按国家卫计委规定的要求执行。国家卫计委明确表示: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施行之日,就是全面两孩政策正式实施之时。在此之前,各地各部门都必须认真执行好现行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的生育秩序,不得自行其是。这就意味着此前的违法生育子女的行为,应该按山东省现行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或者机构,应当采取下列措施,提高地震监测能力和预测水平:(一)制定、实施地震监测预测方案;(二)强化短期与临震跟踪监测措施;(三)编制地震监测台网规划,优化台网布局;(四)建立大中城市地下深井观测网,建立完善空间观测系统;(五)加强地面强震动监测台网建设;(六)完善流动式地震监测手段;(七)建立短期与临震震情跟踪会商制度,建立地震预测判定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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