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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规定如下:1。工程竣工前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2、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不高于结算总额的...
工程质量保证金一般不能支付农民工工资,只有发包人拖欠的工程款才能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质量保证金由合同双方约定从应付合同价款中保留。当标的物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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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支付时间一般在工程建设完成前交付。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后,承包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结算价格和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又称建筑工程信用保证金,是指施工公司根据建设公司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提前交给建设公司,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
在工程合同中,可以约定达到期限后一次性返还,也可以约定在一定时期内分期返还。 质量保证金一般约定在工程款结算时扣除相应的比例和金额(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和金额)。建议在工程竣工后2年内7个工作日内返还质量保证金。
股权质押是否可以顺位质押,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第四项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出质。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二条规定,以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质,办理出质登记的,适用本办法。已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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