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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立要件不同 诺成合同以合意为成立要件,实践合同以合意和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义务为成立要件。 2、责任不同 在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
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区别有: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起合同即告成立,实践合同在当事人交付标的物时,合同才能成立;诺成合同中,当事人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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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区别有: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起合同即告成立,实践合同在当事人交付标的物时,合同才能成立;诺成合同中,当事人未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的,产生违约责任。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是先合同义务,不产生违约责任,但可能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两者成立与生效的时间是不同的。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达成合意)时起合同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在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合同才能成立。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并不在于一方是否应交付标的物,而在于二者成立与生效的时间不同。
首先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 在这种合同中,除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产生法律效果。实践合同则必须有法律特别规定,比如定金合同,保管合同等。 定金合同签订时的主体应当与主合同的签订主体保持一致,因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体不一致,定金合同无法起到担保的性质。 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所以合同当事人应当在定金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方式,比如通过现实的货币支付还是银行支付。如果是以银行支付的方式必须以收到交易凭证视为交付。 定金合同中定金的具体数额,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若定金的数额约定过高,就有可能使得守约方获得的损害赔偿过分地高于其实际损失额;若约定过低,则起不到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因此,定金的数额应少于合同应给付的款项,其具体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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