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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公安往往不管赔偿的事,只管退赃,就是追回赃物,如果赃物已经被出售,就追回销赃所得。假如销赃所得已经被挥霍,公安没义务继续管,只会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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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公安往往不管赔偿的事,只管退赃,就是追回赃物,如果赃物已经被出售,就追回销赃所得。假如销赃所得已经被挥霍,公安没义务继续管,只会把无法退赃作为量刑的一个情节。
1、刑事范畴的涉案金额计算。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被盗物品的价格,应当区别不同情况,根据被告人作案当时、当地的同类物品的价格,并按照下列核价原则,以人民币分别计算。流通领域的商品,按市场零售价的中等价格计算;属于国家定价的,按国家定价计算;属于国家指导价的,按指导价的最高限价计算。对已陈旧、残损或者使用过的被盗物品,应结合作案当时、当地同类物品的价格和被盗时的残旧程度,由有关部门作价。这是确定该判小偷多少刑罚的重要依据,不过这与你可以获得的赔偿无关。2、刑事案件中公安往往不管赔偿的事,只管退赃,就是追回赃物,如果赃物已经被出售,就追回销赃所得。假如销赃所得已经被挥霍,公安没义务继续管,只会把无法退赃作为量刑的一个情节。3、民事范畴的赔偿。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小偷赔偿损失,这个损失是以你的购买价结合折旧率计算的。实践中有时可以提出附带民事诉讼,但更多的情况是另行起诉。
根据第五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典当业工作人员承接典当的物品,不查验有关证明、不履行登记手续,或者明知是违法犯罪嫌疑人、赃物,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二)违反国家规定,收购铁路、油田、供电、电信、矿山、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设施等废旧专用器材的;(三)收购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的;(四)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其他物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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