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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问题要通过质量鉴定来解决,如果你一方委托鉴定,对方不认可就不发生法律效力,高额鉴定费就算白花啦。所以,所有的问题最好通过诉讼来解决。不知道你是否付清了工程款。如果你已经付清了工程款,就诉对方质量问题要求赔偿;如果你没有付清工程款,对方必然会向你要钱,你可以以质量有问题不付款,让他到法院告你,你再提起反诉。诉讼开始后,可以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和修复的费用鉴定,问题就可以得到解决。
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1、委托人的名称、地址及法人代表姓名、职务;2、委托鉴定标的物的名称、种类、规格、数量、来源与购置(获取)时间、地点等;3、委托鉴定的理由和要求;4、委托人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鉴定委托书应当附有鉴定标的物的产权、技术标准等有关资料。
实践中,案件进入审判阶段,被告人、被害人对鉴定结论提出异议,如抢劫、盗窃案件中的被告人对抢劫、盗窃物品的价格鉴定结论不服,抢劫致人重伤、故意伤害等案件的被告人或被害人对被害人的伤情程度鉴定不服等等,请求补充鉴定、重新鉴定的问题不时出现。若驳回被害人或被告人的申请,将剥夺了被害人或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也不利于保证案件质量;若准许进行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鉴定费用由谁来承担?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零五条第一款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诉讼代理人提出申请,经检察长批准,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但应由请求方承担鉴定费用。这里只是明确了侦查阶段的补充鉴定、重新鉴定费用的承担问题。但对于审判阶段的补充鉴定、重新鉴定费用应由谁来承担,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对此并无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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