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方主张的事实需要有相关证据作证的,因此你可以让对方出示证据,你也可以提供反驳对方事实的证据。需要说明的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
你的案件比较重大,你的陈诉过于简单。 单单你给出的一点点信息律师很难做出正确的解答! 能够影响案件最终量刑结果的有多种因素,例如被损坏...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开庭前,该带的诉讼材料,如身份证、答辩状、证据原件一定要带齐。 法院一般让当事人做的陈述,最好前提写好,开庭一边看,一边说。由于原、被告所处的角度不同,准备的陈述材料也不同。作为原告,在陈述时,应尽量把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以及事实陈述清楚,并配有相关例证。作为被告,应尽量围绕夫妻感情尚可、不到分手地步为中心,摆事实,讲道理。不要强调对方某一点的陈述不符合事实,而要把握整个大的方向,不要被对方“牵着鼻子走”,陷入诉讼中的被动。
离婚开庭,原告可以把自己的理由和要求通过诉状的形式说出来。《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第一百四十一条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四)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1作为律师,只要求你做到;案情叙述清楚,所有陈述均有证据支持,不能有主观臆断,律师就能给你分析个八九不离十.2但庭审情况千变万花,特别是目前我国证据规则规定的举证期限,很少适用,往往存在证据偷袭现象,非律师往往不能作出准确的判断,等下来再咨询就晚了,你的庭审陈述早已经记录在案,无法更改,特别是对自己不利的自认等.很佩服你的学习精神,但是希望你聘请律师维权,否则会拣了芝麻,丢了西瓜(山东话);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94人已浏览
1,397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77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