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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具体的规定,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需要给您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
合同到期单位不予续签,单位需要支付员工终止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按照每工作满一年一个月本人工资计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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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假如你是事业单位编制,你和单位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而属于人事争议。你们的聘用合同到2009年7月13日到期,假如到期后学校不再续聘不属于解除劳动关系,而属于合同到期自然终止。人事争议涉及到员工的劳动权利的,可以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该法2008年1月1日实施,该法规定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在此前的法律是没有规定该补偿的。2、对该工资的计算,《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发包方在合同期满前通知你不再续约并无不妥,但要分情况对待,如果发包方准备把收回的土地另行发包给非本村村民,则你在同时同等价格条件下有权优先续约。但村委会如果把土地发包给本村村民,则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村民)享有优先承包权。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如果依法给予你补偿,则你方应当对提高土地生产力成本的证据举证。沈七七给他派分00
根据第四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因此,也就是依据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以降低工资为由与你不续签的行为违法.因此从2008年1月1日始,你从该单位实际工作多少年,每满一年即可得一个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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