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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兴可以回答您死亡赔偿金协商内容是什么这一问题甲方:××××有限公司(用工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乙方:×××,系受害人×××之...
如果所居住地为城镇,可以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中山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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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采纳了系“继承丧失说”,并非精神抚慰金,其计算公式为: (1)、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2)、农村居民为: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3)、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4)、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5)、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直接向雇主主张赔偿,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涉及工亡赔偿的,可以主张一次性丧葬费、一次性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在谁的手下打工?具体是从事什么工作?是否缴纳社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第三十条规定:“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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