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应符合哪些条件?社区咨询小组成员答: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
我买了一套二手房,签约后才知道房子有五年的租约在先。现在租客不愿意结束租约,听中介说,我要等到租约期满才能入住。请问这是有法律依据的吗?如果...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被盗财物有有效价格证明的,根据有效价格证明认定;无有效价格证明,或者根据价格证明认定盗窃数额明显不合理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估价机构估价; 2、盗窃外币的,按照盗窃时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对该货币的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未公布汇率中间价的外币,按照盗窃时境内银行人民币对该货币的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或者该货币在境内银行、国际外汇市场对美元汇率,与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进行套算; 3、盗窃电力、燃气、自来水等财物,盗窃数量能够查实的,按照查实的数量计算盗窃数额;盗窃数量无法查实的,以盗窃前六个月月均正常用量减去盗窃后计量仪表显示的月均用量推算盗窃数额。综上所述,有些盗窃分子以电动车为作案对象,多次盗窃,如盗窃次数在三次以上,应当认定惯偷,法院判刑根据盗窃电动车的价值和盗窃情节及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可以由评估机构对被盗电动车进行价值评估,对数额不大的,判刑通常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贪污罪我们在生活中应该都有听说,那么,如何计算贪污物品的价值?很多人都不了解。 如何计算贪污物品的价值,我们认为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被盗物品的数额计算方法。对贪污物品的价格,应以贪污物品价格的有效证明确定。如对单位的办公用品进行贪污的,应以单位采购这些物品的价格计算。如若贪污的是仓储物品,应以仓库库存物品的价格计算。对于不能确定价格的,可区别情况,根据作案当时、当地的同类物品价格,并按照下列核价方法,以人民币计算。 (1)如果贪污的是流通领域的商品,按市场零售价的中等价格计算;属于国家定价的,按国家定价计算;属于国家指导价,按指导价的最高限价计算。 (2)如果贪污的是生产领域的产品,成品按上述第 1种情况规定的方法计算;半成品比照成品价格折算。 (3)如果贪污的是单位的或受托管理、使用和运输中的公民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等物品,原则上按购进价计算。 (4)对进出口货物、物品进行贪污的按第 1种情况规定的方法计算。 (5)如果贪污的是金、银、珠宝等制作的工艺品,按国有商店零售价格计算;国有商店没有出售的,按国家主管部门核定的价格计算。黄金、白银按国家定价计算。 (6)对贪污外币的,若贪污日期确定,以确立日期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卖价计算。若不能确定具体日期或连续多次贪污外币不能够确定当时价格的,可以这一段时期的平均外汇成交价格计算。 如果贪污的是旧物品,有人提出折旧费的计算,应按照国家有关物品折旧的规定进行,如果有疑义,也可以由物价部门估价折旧费。折旧费的计算时间,应到物品被贪污时为止。如果不能确定被贪污时的状况,也可以以扣押时或者计算时为准。我们认为这样计算是恰当的。 以上就是“如何计算贪污物品的价值”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阅读。
这样计算被盗物品的价值:(一)被盗物品有有效价格证明的,按有效价格证明确定;如果没有有效的价格证明,或者根据价格证明确定盗窃不合理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估价机构进行估价;(二)盗窃外币的,按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对货币的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计算;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未公布汇率中间价的外币,按照盗窃时境内银行人民币对货币的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或者货币在境内银行和国际外汇市场对美元汇率进行套算。;(三)盗窃电力、燃气、自来水等财产,盗窃数量可以核实的,盗窃数量按核实数量计算;盗窃数量无法核实的,以盗窃前6个月的正常用量减去盗窃后计量仪表显示的月平均用量计算盗窃数量;盗窃前正常使用不足6个月的,按照正常使用期间的月平均用量减去盗窃后计量仪表显示的月平均用量计算盗窃金额;(4)明知是窃取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号码的电信设备、设施,盗窃金额根据合法用户支付的费用确定;不能直接确认的,以合法用户的电信设备、设施被盗、复制后的月缴费减去被盗、复制前6个月的月平均电话费计算盗窃金额;合法用户使用电信设备、设施不足六个月的,按实际使用的月平均电话费计算盗窃金额;(五)窃取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号码出售的,按销售赃物数额确定盗窃数额。盗窃造成的损失大于盗窃金额的,损失金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盗窃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的,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盗窃金额:(一)盗窃不记名、不挂失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的,应当按照票面金额和盗窃时应当获得的孳息、奖金或者奖品等可用收益计算盗窃金额;(二)盗窃记名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已经兑现的,盗窃金额按照兑现部分财产价值计算;未兑现,但失主不能通过挂失、补领、补办手续等方式避免损失的,按照给失主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盗窃金额。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17人已浏览
329人已浏览
805人已浏览
10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