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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伤致人死亡涉及的情况较复杂,例如1、如果已被刑事拘留,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律师才能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2、近亲属在条件许可的情况...
职工在上班期间内或上下班路上发生的人身损害,应认定为工伤,因为医院的误诊,造成员工死亡,则医院也应承担一部分责任。即该职工的死亡是由工伤和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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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过失致人死亡,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由于普通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必须是过失,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客观上必须实施了致人死亡的行为,并且已经造成死亡结果,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一步,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人社局工伤科申请工亡认定,如果过期就有部分赔偿视为你自己放弃; 第二步, 1、如果构成工亡,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主张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如果不构成工亡,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主张非因工死亡赔偿。
不能认定为工伤,有用工单位按人身损害赔偿。当事人女性年达59岁,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用工单位聘用的,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调整,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当事人余用工单位是劳务关系,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的,由雇佣单位按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但本人具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0〕12号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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