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可以。投资人在基准日之后卖出或者仍持有证券的,其投资差额损失,以买入证券平均价格与虚假陈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起至基准日期间,每个交易日收盘价的...
那要看后果,比如是否通过做假账偷税漏税啦,金额是多少啊,有没有骗取银行贷款啊,是否给交易对方造成重大损失啊,是不是上市公司,有无损害股民利益...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法律责任: (1)承担赔偿责任、会被取消从业资格; (2)由证券监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3)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般来说是不构成侵占主体。 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1)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2)职务侵占罪在主观方面为故意,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3)职务侵占罪所侵犯的客体是本单位的财物所有权。 (4)职务侵占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5)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是行为人本单位的财物。 本单位的财物包括:本单位所有的财物;本单位享有的债权;本单位依照法律和合同约定临时管理、使用或运输的他人财物。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通说认为,职务侵占罪中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自己职务范围内的职权和地位所形成的有利条件,即经手、管理财物的便利条件或指利用自己主管、管理、经手单位财物的便利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不需要参加。 股东会,参加的人员都需要是公司的股东,有公司股份的人员。 除非是股东质询相关高管,高管才能列席股东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264人已浏览
554人已浏览
949人已浏览
18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