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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的陈述来看,工厂存在诸多违法问题。如果对胎儿没有影响,你完全可以不用辞职,要求享受产假待遇就是了。如果一定选择要辞工,那么你肯定是可以办...
1、建议谨慎考虑,因为劳动者以个人原因辞职,是得不到失业金、补偿金、赔偿金等等请求的。 2、如果经过谨慎考虑仍然不愿意继续为该单位工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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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不能以怀孕为由,长期不上班,如果超过一定的期限,可以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按照自动离职处理。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怀孕期间如果员工没有以下几种情形,公司不可以辞退:(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据法律条文如下:《妇女儿童保护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依据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一般情况下不应该急辞,而应该给予单位三十日的缓冲期。虽然说即便是急辞,也不会承担什么责任,但如果因为急辞确实给单位造成了损失,单位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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