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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第四十六条至第五十二条规定、第五十五、五十六条规定以及《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依法承担下列责任: (1)民...
医疗事故中,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生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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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医疗事故,对构成医疗事故罪的医务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发生医疗事故,寻衅滋事、抢夺病历资料,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涉嫌寻衅滋事罪,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 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医疗事故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三个方面。1、行政责任:医疗事故的行政责任主要表现为行政处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本条例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行政处理。2、民事责任: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侵权责任,一种是违约责任,主要看起诉时是按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起诉还是按医疗服务合同纠纷起诉。侵权责任主要在于医务人员未履行相应的诊疗义务,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责任;违约责任主要是医务人员提供的诊疗行为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3、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因严重不负责任而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医务人员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第四十六条至第五十二条规定、第五十五、五十六条规定以及《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依法承担下列责任: (1)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患者或家属经济损失。各项赔偿项目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已有详细规定,可以对号入座。具体数额的确定,患方可以通过卫生行政部门调解确定,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确定。各项赔偿项目确定后一次性支付,赔偿结束后不得再反悔。 (2)行政责任:对于医疗机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于发生医疗事故的人员,卫生行政部门或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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