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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拆迁赔偿标准如下; 1.小产权房不具备普通商品房的法律性质,在购买过程中出现合同纠纷难以得到等同保护; 开发建设过程中缺少监管,其质...
1.国际法上存在着时效,称为国际时效,包括远古占有时效和国际物权取得时效两种形式。2.国际时效不同于大陆法系中的时效概念,更类似于英国法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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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备普通商品房的法律性质,在购买过程中出现合同纠纷难以得到等同保护;开发建设过程中缺少监管,其质量问题出现的概率要高过商品房;而因为无法办理合法的产权手续,购买后也不能合法转让过户,对房产价值影响很大;若遇国家拆迁,很难得到相应的。即使有也比有的房子补偿少,目前没有同等固定的赔偿标准。
小产权房屋的补偿标准和方式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为准。而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等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附录相关: 1、小产权房的性质是属于履行了审批手续的房屋,但是集体经济组织在安置本集体民过程中擅自扩大了销售对象。由于根据现行法律和政策,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得购买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因此买卖合同归于无效。在此情况下,应首先认定所涉房屋的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或者属于宅基地使用人所有,拆迁安置补偿的利益,只能由所有权人即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享有。 2、小产权房是属于违法建筑。对于这种情况,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2条第2款“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的规定。
(1)被征收的村庄和村民小组撤销的情况下,建设不撤销,但是没有简单的住宅建设条件的情况下,被撤销的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等价值的所有权住宅交换。其具体计算是(拆迁住宅建设重置单价与新该地区新建多层商品住宅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础价格补助金)×拆迁住宅建设面积(2)被征收的村庄和村民组建不拆迁的,具备土地建设条件的,拆迁人可以在乡村(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庄和居民点范围内申请住宅基地新建住宅,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拆迁住宅建设重置单价与新十价补助金相结合)×拆迁住宅建设面积的新建设面积的拆迁人所需的住宅基地使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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