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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下列材料向物业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备案,并书面告知相关...
业主委员会及其委员未能依法履行职责或者其行为损害全体业主共同利益的,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可以根据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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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应当表决通过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分期开发的建设项目,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应当根据分期开发的物业面积和进度等因素,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明确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办法。物业管理区域内尚未出售和已出售但尚未交付使用的物业由建设单位履行业主职责。业主委员会应当将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书面告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销售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的,应当在销售合同中注明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
为充分发挥贷款审批委员会的科学决策.民主管理.高效运行的作用,明确贷款审批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的工作职责,提高贷款审批委员会的决策水平,根据审批分离、集体审批的原则,根据《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和联社信用管理规定,特别制定本制度。1、贷款审批委员会是联社经营管理层贷款审批.审批的决策机构,对联社主任室负责,接受联社理事会.监事会的检查和监督。2、贷款审查委员会负责研究和制定信用政策。管理方法.年度信用计划和工作目标.授权信用管理方法信用资金计划等。审议有关部门规定的信贷和风险管理专题报告,确定阶段工作管理目标和重点。3、审查和决定超过授权(联社分管主任)范围的贷款发行,审查和决定授权企业和年度贷款客户的分类管理,审查和决定企业的优惠利率,审查和决定超授权以外的票据业务。4、审议提交联社贷款审查委员会审查的其他信用事项,其他认为有必要提交贷款审查委员会。
在公司党组的领导下,工会委员会行使职权,开展工作。在民主集中制应在民主集中制原则下实行集体领导,由工会委员会决定。工会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工会主席或委托副主席召集主持。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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