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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
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因施工人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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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八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3、法律依据;《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合同法建设工程合同》第273条,不允许转包、再分包和主体结构分包。《建筑法》禁止转包、违法分包、再分包、主体结构分包,分包与总包承担连带责任。《招投标法》必须通过招标选择总包的工程,及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必须招标。
强制拆除违章建筑应按一定程序办理,因为不是每个违章建筑都需要拆除,不按程序办理,容易造成很多社会问题。所以需要经历以下程序: (1)首先是行政处罚程序 调查核实→发出《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通知书》→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 (2)决定书确定的期限届满,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进入执行程序 发出催告书催告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义务→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未履行的,作出强制拆除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公告《强制拆除决定书》,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且公告仍未拆除的,乡镇政府应当自行组织实施强制拆除。 如果被拆除人不积极配合强制拆除任务,整个强制拆除法律过程大约需要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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