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享受的待遇第一情况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职工因工致残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确定补助标准。另外,一级到六级伤残,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还可以要求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工伤医疗待遇:员工因工伤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作人员治疗工作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医疗费全额结算。工作人员需要住院治疗的,按当地公务出差饮食补助标准的2/支付住院饮食补助费,批准转到国外治疗的,必要的交通、住宿费用按本公司员工的公务出差标准结算。2、住院期间的工资问题:员工因工伤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间。工作人员在工作医疗期间停止工资,每月发放工作津贴。工作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作人员本人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8人已浏览
439人已浏览
395人已浏览
22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