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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它属于故意伤害罪的第一个范围。因此,脑震荡是否建立在司法医学鉴定中,不仅与伤者的赔偿有关,而且与伤者是否追究刑事责任有关。虽然临床理论...
脑震荡是可以进行鉴定的。一般要诊断为脑震荡需要满足几个条件:患者有明确的头部外伤史,在受伤之后,多数患者会出现短暂性的意识障碍。但持续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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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因工、因病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书面形式向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企业不提出申请的,职工及其亲属可以申请,劳动鉴定委员会不得拒绝。 2、劳动能力鉴定的主体与时间: 初次劳动能力鉴定是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申请的时间应当是工伤职工的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或者是已经痊愈,等到治疗出院后携带医院的诊断证明及相关资料(如x光片)再到劳动部门进行。 3、申报劳动能力鉴定所需的常规材料及要求 (1)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表上贴上本人的一寸近期免冠照片,若有单位负责则压照片盖上单位公章;个人申请需提供单位名称、单位详细地址、单位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并且当场通知单位联系人。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3)携带被鉴定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提供完整连续的病历材料。 其中,住院的需要提供住院病志原件(持患者本人身份证到医院病案室复印病志,同时加盖医院病案管理专用章之后即病志原件),原件被鉴定中心保留,再用可以再去病案室再提。 未住院的需提供急诊或门诊的病志原件并复印件、诊断书及辅助检查报告单原件并复印件,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 总之,应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工伤诊断证明,以及医院记载的有关负伤职工的病情、病志、治疗情况等资料(包括有关的放射材料等)。 其实遇到了脑震荡能鉴定工伤吗的问题,按照上面的内容进行解决,很容易进行回答内容。
脑震荡是可以进行鉴定的。一般要诊断为脑震荡需要满足几个条件:患者有明确的头部外伤史,在受伤之后,多数患者会出现短暂性的意识障碍。但持续的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当患者自行清醒之后,出现了明显的头痛,头昏,恶心,呕吐,食欲不振,夜间睡眠障碍等明显的不适症状。之后给予患者复查头颅ct,头颅ct一般没有明显的阳性体征。但多数患者对受伤当时的过程无法做出准确的回忆,临床上也称为逆行性遗忘。如果满足以上几个条件的话,那么可以诊断为脑震荡。多数情况下,轻度或者中度脑震荡患者无需特殊治疗。要让患者住院休息,同时动态的复查头颅ct,一般情况下,原有的不适症状会在两周左右的时间逐渐缓解甚至消失。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第一百四十七条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旧标准理解存分歧,同一伤情不同机构结果竟不同。随着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从12月1日起,省高院司法技术处开始在郑州举办“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学习培训班,为将要实施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预热。省高院司法技术处处长李明录解释说:我国现行法医学人体伤情鉴定标准是1990年颁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和1996年颁布的《人体轻微伤的鉴定》。虽经过十几年的实际操作,但人们对旧标准部分条款的理解和适用仍存在分歧,如同一个人的同一个伤情鉴定,不同的机构可能会得出重伤、轻伤甚至轻微伤不同的结论。旧的重伤标准中规定“肢体重要神经损伤严重影响肢体功能”,但对于哪些是重要神经,影响肢体功能到什么程度是严重影响,标准里没有具体说明。随着法制建设日益完善,医学和法医学科的不断进步,现行的标准内容已明显滞后。为规范法医学人身伤情鉴定工作,我国历时6年,修订并出台了新标准。李明录透露:新标准将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与此同时,《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和《人体轻微伤的鉴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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