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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承租人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的,应当按租赁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租赁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要赔偿出租人的损失。出租人的损失为在...
1、如果是起诉你侵犯了“承租人优先购买权”,那就要寻找当时售房过程中,已经告诉或者租户应当明知,你要售房的证据。 2、伪造延期租房合同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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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租赁合同约定内容对你不利,一般应当约定在下一个租期开始前一个月支付下一个租期的房款,现在对方不但违约,实际还欠付租金,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至于怎样承担以你们的合同约定为准,看合同的违约条款是怎么规定的。要房租和供热费属于合理请求,只要对方没按约定提前通知你解约,或双方对解约未协商一致,具体都看合同约定。
1.在租赁期内没有法定理由,出租人不能擅自解除合同,否则属于违约行为,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出租人在没有通过司法程序的情况下,无权采取暴力等手段强行收回房屋; 3.如果出租人违约,其应当承担你们另外租赁同样标准房屋所多余支出的费用,并赔偿因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包括合同未履行期满的物业费和停车费,以及搬家费等,鉴于取暖费已经实际支出并使用,无权主张赔偿。
租客违约,出租人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如果无法继续履行,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租客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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