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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女方的户口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因为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需持其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到婚姻...
第一,必须明确说明一点,没有任何规定,在双方离婚后一方的户口必须迁出,这属于当事人自由选择的权力范围,任何人,任何单位都无权强制要求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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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女方的户口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因为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需持其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离婚手续办理后,会在户口薄上加盖“离婚”的公章。而且,离婚和户口是两个不相关的问题,不能相提并论。但是如果离婚后再婚的,还需要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婚姻登记,这就需要提交户口本以及其他相应的证件。
没有任何规定双方离婚后,一方的户口必须迁出。因为是否进行户籍迁转属于当事人自由选择的权利范围。但是,如果双方已经离婚,那么户口在一个户口本上会有很多不方便,双方应该协商解决。同时,双方离婚后,一方想办理分户或者户籍迁转的可以采取如下方式办理: (一)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二)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关于离婚后户口问题,一般是男女双方协议。如果谈判不好,应该另当别论。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愿提交原户籍簿,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可以根据判决或调停书办理分户或转移手续,在户籍登记簿上明确记载分户日期和原因。一方可参照上述规定,向派出所申请强制迁移另一方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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