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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的(即加点),应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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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 计算加班费要搞清楚基本工资,计算工资的基数首先要理清两个概念,即制度工作日和制度计薪日,分别是20.83天和21.75天 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的规定,由于《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新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 因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做出调整为: (1)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2)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第一步、计算日工资、小时工资基数 根据2008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第二条,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月计薪天数=(365天-休息日104天)÷12个月=21.75天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8小时) 第二步、根据加班性质确定倍率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报酬;(如能补休,不付) 3、休假日安排工作,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报酬。(即使补休,也要付) 根据国务院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我国法定休假日为11天,分别为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1天、端午1天、五一劳动节1天、中秋节1天和国庆节3天。 4、《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三步、结合一、二,计算加班工资: 1、延长工作时间的(法定每天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5天):加班工资=延长的工作时间×小时工资×150%; 2、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补休的:加班工资=延长的工作时间×小时(日)工资×200%; 3、休假日安排工作的:加班工资=延长的工作时间×小时(日)工资×300% 4、未休年休假的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应休年休假天数×日工资×300%
1、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150% 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则以日加班工资除以8小时。 2、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加班工资基数有明确约定的,按约定的标准确定。但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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