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现在实行三证合一了,办理工商登记的时候会发给您带有18位统一社会代码的执照,税务不会再发给您税务登记证了,工商部门采集的信息会共享到税务系统...
个体工商户不是企业,就是个体户,不属于企业范畴,在民事行为中属于自然人,也就是营业执照就代表经营者本人。对于税收,个体户属定额税收,并且营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你的单位如不属于企业,也不属于从事生产、经营的实业单位,个人工商户,原则上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证。最好去你所在的当地税务局进行询问。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加盖公章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被委托人的权限。 3、出资人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出具原任法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人的任职证明;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人必须报经批准的,应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的复印件。 5、提交营业执照副本。
一、注销程序 (一)注销申请。申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简易注销”模块中填写申请。 (二)进行公示。申请结果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三个工作日。 (三)登记审核。登记机关在接受纸质申请及营业执照后,在综合业务系统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模块中进行审核。 (四)材料归档。注销完成后,将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等有关材料归入该个体工商户登记档案。 二、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税总发〔2018〕149号)第一条规定:“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的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一)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 (二)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45人已浏览
1,534人已浏览
26,458人已浏览
1,15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