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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因工负伤医疗期限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的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给予三至二十四个月的...
根据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确定的住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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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必须取得工伤认定,否则就谈不上工伤医疗期(停工留薪期)。 一般发生工伤后,就医治疗,完了医生会出具病休单,建议休息多少天。如果复诊后,医生判断伤口已基本恢复,不在出具病休单,那么之前的病休日期就是停工留薪期。 劳动者如还想要继续休息,则不能属于停工留薪期。但这也不是绝对的,还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最大程度争取延长停工留薪期。 总之,原则上以医院出具的病休日期作为停工留薪期的法律依据。 具体还可以咨询当地社保局12333 也建议学习一下《工伤保险条例》。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医疗期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医疗期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医疗期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医疗期为二十四个月。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年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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