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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行政处罚作为一种侵益性的行政行为,其实施会直接导致对行政相对人财产、人身权益的剥夺或侵犯,因此,实施环境行政处罚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环...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现就本省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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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的罚款是人民法院对实施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情节比较严重的人或单位,法院执行罚款执行依据责令其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一定数额的金钱的强制措施。罚款作为保障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强制措施,不仅在民事审判中发挥作用,在民事执行上也起着重要的作用。新《民事诉讼法》将对个人罚款的上限定为10万元,对单位罚款的上限定为100万元。相对于民事执行而言,无疑发挥了更好的执行作用。罚款在民事执行中起到了什么作用?
允许确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充分体现《行政处罚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的原则与精神。 1.《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2.对于确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如果轻率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不仅没有可执行标的,执行措施无法落实,还很容易扩大应予执行的目标。 3.这样的结果不仅损害行政处罚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也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立和发展。 4.需要强调的是,法律、法规及规章所规定的暂缓履行或分期履行缴纳罚款义务是有条件的。所以,当事人一旦有了履行能力,就应当按照行政机关的决定缴纳罚款。 5.行政机关发现当事人有履行能力却故意拖延履行,违反行政机关作出的延期或分期履行缴纳罚款决定的,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计生罚款的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以下规定: 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做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此严格说不是“罚款”。一般处罚一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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