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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房:不存在继承的问题。承租人去世后,由其同住人继续使用,同住人的认定一般以户口为依据。有了户口,并且符合应安置人口的标准,就有补偿。...
关公房继承问题和中国的“公房”问题,是法学界和司法实务界争议很大的问题。下面我给你提供一套参考答案,供你参考,实际情况请参照当地一些细致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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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子女的继承权问题: 继承发生时,需要首先分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的一半归男方现任妻子所有,剩下的部分再分成三等分,现任妻子、婚生子女、继子女各一份。房产如果是男方作为房屋产权人,没有与再婚妻子办理共有,应该算作男方的再婚前财产,属于男方个人所有,男方先于再婚妻子过世的情况下,该房产也是分为三等分,现任妻子、婚生子女、继子女各一份。
(1)公房:不存在继承的问题。承租人去世后,由其同住人继续使用,同住人的认定一般以户口为依据。有了户口,并且符合应安置人口的标准,就有补偿。 (2)私房:依《继承法》发生法定继承。如果另一半也不在,则子女可以等额继承。房屋上的补偿以对房屋的共有权份额为依据;人头上的补偿则以户口为依据。 当事人可以在征地拆迁补偿协议中约定好纠纷的解决方式,一般来说可以约定由仲裁机构或者是法院进行纠纷的解决。以上内容就是ask.com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
甲生了女儿后,被婆婆以及丈夫所不喜,被逼离婚。双方约定:由甲自己抚养孩子,甲的丈夫乙并不给生活费。之后乙从来也不来看孩子一眼.甲听说,既使是女儿,对于自己前夫即孩子父亲的个人财产,也拥有继承权。是这样吗? 1、继承权是有的。无论是不是婚生子女都有一样的权利。父母离婚不能改变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 2、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如果乙没有订立遗嘱,在乙去世之后,甲和乙的女儿有权利参与乙的遗产的继承。但是如果乙生前立有合法有效地遗嘱,排除了甲和乙的女儿的继承权,除非甲和乙的女儿在乙去世的时候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否则将不能继承乙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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