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如果居民原有的名字对自己的生活、工作带来不便,如同名同姓太多、名字中含有生僻字等原因,可向公安机关提交本人要求改名的书面申请报告,然后等待审...
改户口的民族,不需要小孩的出生证明。以河南省为例。《河南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三、变更民族成份(一)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 1、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改变民族需要以下程序:(一)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提出申请;(二)县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对变更申请提出初审意见,退回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书面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符合条件的申请,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报一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审批。十个工作日内不能提出初审意见的,经县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三)上一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批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审批意见,并反馈给县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四)县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应当在收到审批意见后十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审批意见。审批同意的,审批意见、公民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应当抄送县人民政府公安部门;(五)公安部门应当按照市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的审批意见,严格按照公民户籍主要信息变更管理程序,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公民成分变更登记。
《关于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分的规定》 对确定民族成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人,可提出更改民族成分的申请: 1.年满18周岁,父母双方民族成分不相同,父母要求从原依据父或母改为依据另一方的; 2.年满18周岁未满20周年,父母双方民族成分不相同,从原依据父或母改为依据另一方的; 3.年满20周岁以上,父母双方的民族成分同是少数民族,本人的民族成分因出外工作等原因错填为汉族,现在愿意依据父或母的。
改民族需要以下这些手续: (一)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提出申请; (二)县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对变更申请提出初审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退回,并书面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自受理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审批。 对于十个工作日内不能提出初审意见的,经县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 (三)上一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应当在收到审批申请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审批意见,并反馈给县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 (四)县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应当在收到审批意见的十个工作日内,将审批意见告知申请人。审批同意的,并将审批意见、公民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抄送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 (五)公安部门应当依据市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的审批意见,严格按照公民户籍主项信息变更的管理程序,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公民民族成份变更登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40人已浏览
146人已浏览
179人已浏览
19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