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税法第四条第三项所说...
补贴、津贴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需要根据其性质决定: (1)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收入需要征税; (2)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国税发[1994]089号第二条第二点规定:(二)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出的《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 “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时,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贴费,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但对外籍个人以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暂免征个人所得税。据此可以说,在职工买房时领取的、并不以现金形式发给的住房补贴,免予征收个人所税。
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文件规定:“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但是,企业支付的生育补贴需要按照工资、工资收入申报支付个人所得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4人已浏览
422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41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