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如果是产权房,而且上面有你名字,那其中的一半属于你,另一半属于遗产。 2、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中转继承、代位继承,分别由老大的子女、...
根据你陈述的情况,如果该房产是婚前购买,则属于你儿子的个人财产;如你儿子没有遗留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房产应由你们和儿媳共同继承; 如果...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原承租人死亡,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在本承租房处有本市长住户口的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其生前在本承租房处有本市长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变更承租户名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如果不构成公有住房使用权纠纷.你舅舅同意你为承租人,就应该没问题了。此类问题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管部门确定承租关系,一般不受理。
1、按问题所述,该套房屋由于没有及时做确权处理,则该房产现在是爷爷奶奶的共有财产。 2、既然为共有财产,则50%归你奶奶,50%是你爷爷的遗产。 3、若你爷爷无遗嘱的话,该50%的份额由你奶奶、你父亲、娘娘三人共同继承。 4、鉴于你父亲有出资及若多尽了赡养义务,可以要求多分。 5、协商不成,则可以诉讼至法院进行继承处理,若需帮助,可就具体情况来电沟通。
首先需要认定该房屋是您丈夫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把您的一半份额先分出来然后剩下的按照遗产去处理,个人合法财产直接作为遗产分割。即使您的公公没有主张继承但是也没有明确放弃,您的婆婆先于您丈夫死亡故在这里继承就出现了转继承和代为继承问题。你丈夫的兄弟姐妹是有继承权的,有什么疑惑可以电话咨询或面谈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550人已浏览
662人已浏览
423人已浏览
1,44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