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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双方可协商调停,不能调停的,医患双方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指派专家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关闭医疗物品,组织工...
一、我们需要看全部病历,才能判断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请及时将病历邮寄给我们,我们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等行为进行客观的全面审查,如果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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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生医疗纠纷的当事人(医护人员)负责写出事实经过,同时向患者或家属做好沟通、解释、解答工作。 2.发生纠纷的科室主任负责组织本科医护人员对发生的医疗纠纷进行讨论总结,从中吸取教训,纠正不足,制定杜绝类似纠纷的有关制度,科主任负责书写该起纠纷的讨论意见,上报医务部,并向患者或家属作出相应的解释工作,妥善解决好医疗纠纷。若确属负有医疗责任的医疗纠纷,科内能自行解决的,也要上报医务部备案。 3.经科主任及责任人解释、调解无效的医疗纠纷应及早上报医务部,同时上报有关纠纷的书面材料。
医疗纠纷后的处理程序是什么?1、医疗纠纷发生时,患者及其家属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并提出调查和处理要求。二、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应立即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相关医疗用品,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如果患者死亡,应主动提出尸体解剖。3、组织医疗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必要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个人开业的医务人员。农村医生发生的医疗纠纷,由批准开业的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调查处理。(1)调查患者及其家属。(2)调查当事人主要是被投诉人。(3)调查旁观者。(4)查阅相关医疗文件等资料。(5)技术咨询。为了谨慎起见,调查时最好请被调查人将情况写成文字材料,有条件时应进行录音。调查的内容主要是事件的发生。4、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5、在处理医疗纠纷时,如果患者及其家属殴打医务人员,扰乱医疗秩序,应及时向保卫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请求协助处理。6、一般医疗纠纷经调查后,医务部(部、科)可与患者协商解决。如果患者或家属不能接受,将调查结果报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领导。7、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应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具体研究,找出问题,吸取教训,制定处理意见。8、与患者或家属协商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的意见,争取协调解决。如果确实是医疗单位问题,必要时给予经济补偿或赔偿。医疗纠纷的发生和处理应当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9、如果纠纷仍未解决,建议患者或家属诉诸三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如果对三级鉴定结论不服,可以申请复仪或二级鉴定。如果仍然不服,则申请复议和一级鉴定。10.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单位应当根据鉴定结论、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进行处理。11、患者或者家属对一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最终鉴定结论仍不服的,可以诉诸县级法院,由法院作出最终判决。如果对县级法院的判决结果不服,可以诉诸高级法院,直至高级人民法院。12、根据法院的判决结果进行处理。
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 2、因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 3、医务科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应及时做好登记,并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与科室主任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如果患者不能接受,请患者就问题的认识和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医务科调查落实后提出解决方案,并向分管院长汇报,与患者协商处理意见,如患者接受,处理到此终止。 4、医务科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建议患者或家属按法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定。患方不鉴定、不起诉、也不听解释,采取违法行为对我院正常医疗秩序构成影响的,依照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上报县卫生、公安、司法等部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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