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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要求支付抚养费。协商不成,可直接向法院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
不给:若经或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且对费已经约定好,若一方不给,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要求对方支付或直接申请执行。若有应支付抚养费一方不给抚养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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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的,需要生父母双方同意变更才能申请变更子女姓名。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九十二条年满18周岁的公民原则上不予变更现用姓名。公民变更姓氏的需提交司法机关出具的公证书。第九十三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准予变更、更正姓名: (一)父母双方或者监护人协商一致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 (二)宗教名与世俗名改换的; (三)收养或解除收养、父母离异或再婚等原因需要将子女姓名变更且其生(养)父母双方协商同意更改的; (四)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或有辱人格的; (五)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六)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 (七)在同一学校或工作单位内与他人姓名完全相同,给生活、工作带来不便的; (八)因户口登记机关工作失误,造成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记载的姓名不一致的; (九)妇女原冠夫姓申请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不满16周岁的除外); (二)学校或单位(社区、村委)出具的证明; (三)父母亲单位或社区(村委)出具的证明(18周岁以上除外); (四)社区民警调查报告。第九十四条除变更妇女去掉夫姓和称氏改为姓名外,其余的人在更名后,原姓名应作为曾用名在户口登记簿上保留。第九十五条机关、团体、学校等单位的干部职工变更姓名的,必须出具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第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姓名变更登记: (一)正在服刑、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 (二)作为当事人的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完毕的。父母双方同意的,可根据以上规定申请变更姓名。
1、协议离婚之后男方不按照协议支付抚养费的,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 2、法院的判决书生效之后,对方还是不支付的,自己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一般情况下强制执行都是有用的,只要对方有支付能力,就可以拿到抚养费。
可以起诉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的。 抚养费支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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