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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现实生活中,父母离婚只是他们的婚姻生活划上了一个句号,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还是要继续的。按法律的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分为: 1、定期...
1、不合法,父母抚养子女是法定义务,是不能约定免除的,离婚协议中不支付抚养费的约定明显违反法律规定,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2、离婚后,子女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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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这不会受父母解除婚姻关系的影响。作为孩子的父母,在离婚的时候即使没有获得抚养权,也是应当支付孩子抚养费的,这也是履行抚养义务的一种方式。根据你的情况,对于之前对方没有给付给孩子的抚养权,不能再向对方索要。但现在和之后的抚养费,也是可以要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来支付的。要是与对方协商之后,不给孩子抚养费的话,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因为离婚协议书虽然具有法律效力,但不具有强制执行力,所以不能直接拿着你们之间的离婚协议书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只有在获得了法院的有效判决之后,对方还不按照判决内容支付抚养费的,才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从《民事诉讼法》第106条中的规定来看,在追索抚养费的情形,如果同时满足了规定的条件,其实可以先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的,就是在没有作出判决之前就要求对方先支付孩子抚养费。
如果双方离婚时已经确定了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那么没有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必须依法给付关于孩子的抚养费用。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同时,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女方拒绝给付抚养费,那么男方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
夫妻离婚后,在子女判给女方抚养的情况下,又男方给付女方抚养费。该费用可以进行变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如,原来的抚养费标准过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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