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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
用人单位是不能以劳动者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地39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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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将这一规定作为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13种情况中的两种。由于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律赋予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无论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只要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只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款说明》第三十一条:本条规定了劳动者的辞职权,除本条规定的程序外,对劳动者行使辞职权不附加任何条件。但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依法承担责任。根据法律法规,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因此,劳动者违反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规定,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予办理。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工伤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未满医疗期的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在离职前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患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四)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主动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部分职工在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30日后主动离职,不理会用人单位的赔偿要求,用人单位则可能不给职工办理人事关系和档案的调转手续。职工离职后人事关系和档案长期滞留在原用人单位,会造成职工在新的工作单位不能办理正常的录用手续,拿不到包括档案在内的个人材料,也不能缴纳劳动保险。 因此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由于公司与员工订立了相关的合同,也未发生劳动法所述的劳动者可自行解除劳动合同的事项,因此这时,员工未按相关规定辞职,给公司带来的损失,公司是可以向劳动者主张的。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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