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要准备的材料都特别的简单,不过,结婚或离婚都不是一个人的事情,意思就是,如果对方不同意协议离婚或者对财产分割有争议,一个人不能到婚姻登记机构办离婚证的。
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带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带孩子一方及其家人不得阻挠。在离婚协议中,探视权往往不被当事人所重视,只是在离婚协议中简单写上孩子归某方抚养,对于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有明确约定的不多,导致离婚后一旦产生争议,还要再次通过法院确认,增加了当事人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我们婚姻律师在为当事人起草离婚协议时,对于探视权往往这样书写: 双方婚生女/子(年月日出生)随女方生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 X元,直到独立生活止。男方每月享有两次探视权,在每个月的单周五,根据女儿的意愿,在协议的地点探视女儿。遇有特殊情况,探视时间、方式由双方约定。 双方也可以约定由另一方将孩子周五接走,周六或周日送回,不妨再具体明确一下接送的具体地点和方式。 一般而言,每月探视的次数不宜过多,若探视过度频繁,会给双方带来很多不便,并会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等孩子十周岁以上了,具体探视的时间及方式,还可以听取孩子的意见,以孩子的独立意志为转移。 以上就是ask.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离婚协议探视权的规定”等相关法律知识。如果一方阻止不让看孩子,那么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能会面临罚款甚至拘留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ask.com,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2人已浏览
147人已浏览
555人已浏览
18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