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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五证齐全吗? 房地产开发商在房地产市场上销售商品房,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并且按照有关的规定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销售的各种手续。 ...
商品房的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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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五证:一个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二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三是建设工程开工证,第四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第五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预售证是五证里最后一个办理的证件,是房管局负责审批办理的,你可以直接电话咨询当地房管局的工作人员,如果预售证已经办理出来了,说明该小区的五证是齐全的,可以放心购买的!
相信每个买房的人都听说过,买房看五证,保证五证齐全才能放心交易。那么,开发商的五证是哪五证呢?核实确认开发商提供的信息,确保五证齐全,这是我们在选房时应该注意的。五证包括:(1)规划有关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国土部门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明开发商已缴纳土地出让金,并有产权保障);(4)建设部门的《建设工程许可证》;(5)国土部门的《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按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可要求出售商双倍返还已付房款并赔偿损失. “一房多卖”主要会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第一,已经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人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商品房作为不动产,其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登记,而且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凡是办理的过户登记的购房人已经合法取得了该商品房的所有权,其他购房人不能对其主张权利。当然,如果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人是与房屋出卖人恶意勾结,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过户的,其他购房人可以主张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房屋应当返还。 第二,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其他购房人依法可以追究商品房出卖人的违约责任。未办理所有权过户手续的商品房买卖,仅仅使买卖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但房屋的所有权并没有转移。所以,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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