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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男女双方到公司开具职工婚育证明,样本可从网上查询下载使用。 2、携带着上述资料,到所在的街道或社区开具生育状况证明联系单和生育保险联系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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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南京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如下: 一、女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2、结婚证原件; 3、独生子女证; 4、出院记录; 5、出院小结; 6、住院票据; 二、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南京市生育保险零星报销申请表 2、结婚证; 3、独生子女证; 4、出院小结或门诊病历; 5、住院票据、门诊票据; 6、配偶《就业登记证》; 7、街道(乡镇)出具的无业证明。 2017年南京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女职工产假结束后,由用人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办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费报销。 2、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按照相关规定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划入参保单位账户,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职工生育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补助报销费用。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个人缴纳生育保险未满一年生孩子后不能报销。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一般规定: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生育女职工需提交的报销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或死亡证明; 2、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身份证、生育手术医疗证明申请表、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申请表、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总结等原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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