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如果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复议期限,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三十一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要想延长行政复议期限有两点原因: A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申请期限 B由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决定
依照《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视为案件情况复杂,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行政复议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一)需要举行行政复议听证的;(二)申请人、第三人提出新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需进一步调查核实的;(三)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进行和解或者行政复议机构进行调解的;(四)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其他情况。延长复议期限,应当制作决定延期通知书,告知有关当事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9人已浏览
359人已浏览
189人已浏览
25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