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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的第六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
被执行人名下只有一套住房法院也可以执行,但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执行依据生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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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的第六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第七条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2、如果被执行人仅有一套房产,那么,法院只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如果被执行人有多套房产而法院不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可以到上级法院执行局投诉处理。
被执行人名下只有一个住房法院也可以执行,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其他有义务支持被执行人住房;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以其名义转让其他房屋以逃避债务;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低租金住房安全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其家属提供住房,或者同意从当地房屋租赁市场的平均租金标准中扣除五至八年的租金。
判决书确定的范围内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当然会通知他的监护人代为处理,而且会根据实际情况,至少保留必要的财产给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七条:“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所以一般民众认为的“如果被执行人只有唯一一套房屋,法院是不能强制执行的”这条说法并不是如大众所理解的那样,并且在“一套房”能否被强制执行的问题上,法官是可以根据被执行人的具体情况做出自由裁量的;资料参见最高院于2015年5月5日正式发布《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该规定第20条明确规定了唯一一套房屋可执行的3个条件:play.asp id=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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