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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的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的特点如下: 1、是一种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是不影响免除的效力。 2、是一种无偿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
根据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主要起到以下作用:(叛国案件、分裂国家案件和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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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债务的特点: 第一、合同内容未发生变化,仅合同主体(债务人)发生变化。不论是免责的债务承担还是并存的债务承担,并不消灭原债务,成立新债务。债务承担发生后,债务承担主体有所变化,但新旧债务仍具有相同内容,包括从属于原债务的特定债务如利息等,移转于承担人。 第二、债务承担建立在原生性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的基础之上。对于原生性债务系无效、可撤销以及非法债务等情形,不产生债务承担的问题。 第三、承担人所承担的债务具有可转让性。若法律明文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转让或具有特定人身性质的债务,当事人不得协议转让。如当事人约定的由特定人履行的演出合同债务等不得转让。 第四、必须有债务承担合同。债权人与承担人间的合同或债务人与承担人间合同经债权人同意均可发生债务承担。
1、有效降低企业加权平均资本。债务融资率的资本成本低于股权资本筹 资本成本,企业可以通过债务融资将实际负担的债务利息低于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给投资者带来“财务杠杆效应”。即当企业资产总收益率大于债务融资利率时,债务融资可以提高投资者的收益率。3、它可以快速筹集资金,弥补企业内部资金的不足。与其他融资方式相比,债务融资程序相对简单,资金到位相对较快,可以快速解决企业的财务困难。
1、债务承担,按照承担后原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以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 2、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表现在,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不再对所移转的债务承担责任(免责); 3、第三人则成为新的债务人,对所承受的债务负责。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除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以外,也随主债务移转给新债务人承担。同时,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的抗辩权,新债务人亦可以之对抗债权人。 4、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不脱离债的关系,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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