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行为人实施诈骗犯罪活动,案发后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如果权属明确的,应当发还给被害人;如果权属不明确的,可按被害人被骗款物占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总额的比例发还给被害人;如果能够确定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不属于已查明的被害人所有,但又无法发还被害人的,应当依法上缴国库。2、行为人将诈骗财物已用于归还个人欠款、或者其他经济活动的,如果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属于恶意取得,应当一律追缴;如属善意取得,则不再追缴。3、对多次进行诈骗活动,并以后次诈骗财物归还前次诈骗财物,在计算诈骗财物数额时,应当将案发前已经归还的数额扣除,按照实际为换的数额认定,量刑时可将多次行骗的数额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考虑。
3万是太高了,已超出双方约定,对于超出部分您可以拒绝支付,但合理范围之内的您仍然是需要支付 就目前来说您的本金已经支付完毕,剩余的也就利息部分,建议您计算下6月26日至10月17日间的利息先进行支付,超出部分可要求对方向法院起诉,如法院支持我们就支付,否则我们无需支付超出部分利息
根据《》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如果骗取工伤保险,领取的待遇需要退还,并要处以罚款,情节严重,可能构成诈骗罪。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54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933人已浏览
43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