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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规定:成都社保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工伤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参考来源:https://chengdu.chashebao.com/zilia...
办理资料:1。《成都市老工伤人员旧伤(职业病)复发门诊医疗审批表》一式三联;2、《成都市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确认表》复印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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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办理费用:不收费;线下查询:机构名称:成都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2.工作职能:为成都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事机构,主要负责全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办公地址: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4号劳动保障大厦12楼1201办公室。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提交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后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1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补齐全部材料后受理。 第二步:对申请人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后,进行调查核实。 第三步:在60日内,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作出认定结论,由窗口工作人员将认定结论送达申请人。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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