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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结婚登记条件:(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掌握)。(2)结婚年龄:男性年满22岁.女性年满20周岁。(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
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某某市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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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如何补领婚姻登记证?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一、受理条件(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二)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二、提交材料(一)当事人应当提交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二)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三、办理程序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进行审查,符合补发条件的,填写《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和婚姻登记证。婚姻登记机关对不具备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但应当为当事人提供有关法律咨询服务。当事人办理过结婚或者离婚登记,申请补领时的婚姻状况因离婚、丧偶或者复婚发生改变的,不予补发婚姻登记证,可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收费标准】婚姻证书费:9元/对。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如果单看办理离婚的流程的话,那是要在于选择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的,肯定协议离婚的整个流程非常的简洁方便,也节省双方的时间,并且不会耗费太多的财力,到了民政局是去办理离婚登记的,整个流程也几乎都是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行的,诉讼离婚的流程就比较耗时一些。延伸阅读:起诉离婚请律师多少钱女方单方面提出离婚需要哪些条件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认定及处理
1、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3、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4、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因此,要区分好是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还是外国人结婚登记。如果是内地居民登记结婚的,只需要双方带上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签字声明就可以了。如果是外国人登记结婚的,所需材料就比较复杂。 (责任编辑: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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