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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后购房,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离婚时,视为对双方子女的赠与,按共同共有财产处理。-可分割 (二)婚后购房,双方父母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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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夫妻婚后父母出资购买房屋,产权证登记在出资者自已子女名下,从社会常理出发,可认定为是明确向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部分出资应认定为个人所有;若产证登记在出资人子女的配偶名下的,除非当事人能提供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者明确表示向一方赠与的,一般以认定为向双方赠与为妥,该部分出资宜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
婚后父母购买的房屋,应当根据双方父母的出资情况和登记情况综合确定房地产的所有权。第一,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只能视为出资父母对子女的赠与。财产应视为出资人子女的个人财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第二,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除非有证据证明婚后父母一方出资买的房子是给孩子的,否则离婚财产分割时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第三,婚后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购买的财产认定为双方按照父母的出资份额享有房屋所有权。也就是说,离婚财产分割时,应考虑父母的出资额。第四,婚后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产权以双方名义登记,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除非双方对房产另有约定。第五,婚后按揭买房,一方父母首付,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偿还的,首付可视为只赠与父母的子女。离婚财产分割时,财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如果是夫妻双方结婚前父母出资购买房产的,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父母不得索回。同时该部分资产作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分割房产价值重应当予以扣除。但是父母在婚前明确声明是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的除外。如果是夫妻双方婚后出资购买房产的,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父母不得索回。该部分资产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予以分割。但是父母在赠与时候明确声明是对夫妻其中一方的赠予的除外。如果是父母对子女的出资为借款,婚前借款的作为一方的个人债务,婚后共同借款的,作为婚后共同债务。当对于父母出资不能证明是赠与还是借款的,推定为赠与。房产的分割并不是我们所想象的那么简单的,它要分为上述许多种情况,看了上文的相关介绍,相信你对此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要是你还有不明白的地方,不妨来电咨询网站的律师,他们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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