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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所以用人单位的名称发生变化,是不...
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变更实际上就是特殊情形下劳动合同的履行,指的是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改变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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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变更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劳动合同也跟着变更了,就意味劳动合同在继续履行中。至于你们什么情况引起纠纷,各方责任如何界定的?官司输赢无法判读。给以下材料给你参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对原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劳动者已经签字,视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不影响。 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与公司法人在内部关系上也往往是劳动合同关系; 故法定代表人属于雇员范畴,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与公司法人在内部关系上也往往是劳动合同关系,故法定代表人属于雇员范畴,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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