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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没有按照正常的辞职程序辞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
公司如果有相关规章制度,按规定罚则处理,劳动者自离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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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未按公司要求提前一月提出离职的,用人单位是不能克扣其工资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这需要区别对待; 1、劳动者故意造成的损失需要100%全额赔偿;比如因为失恋啊、心情不好啊,故意破坏用人单位的产品、设备等; 2、劳动者存在重大过失的,50%左右;明显可以避免的错误,比如因为违章操作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的、喝酒后工作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一半左右的损失; 3、劳动者一般过失或者正常工作不存在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造成的经济损失,无论大小,均不应让劳动者承担。比如让没有保管义务的销售员承担盘点后的货物损失。用人单位不能将经营风险转嫁给劳动者。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 (2)办理工作交接,由公司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工作服、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出差报销等),如有拖欠需结清,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离职证明”。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可以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 (6)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后,不管老板批不批准都可以走,老板没有权利不准你辞职。只要提出离职,过一个月之后,就可以离开,公司应当结算工资,并开具相应的离职证明,不需要支付什么赔偿费用。公司不给你结算工资和不让走都是违法行为,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关于辞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 2、员工辞职,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不需要你赔偿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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