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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可以异地羁押。异地羁押没有法律规定,只要羁押场所是法定的就可以,犯罪地在外地或主犯在外地的可以异地羁押。《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逮捕的权限...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后的侦查期间最长可以达到7个月。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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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逮捕嫌疑人后的侦查拘留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件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止的,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案件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止是延长期限的前提。所谓案件复杂,是指案件涉及的犯罪情况较为复杂,如集团犯罪、一人多罪、证据收集涉及人员较多等。此外,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侦查拘留期限届满后,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两个月,总共可以达到5个月:(1)交通非常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这类案件应当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在新疆、西藏、青海等省、地区交通条件非常不便的边远地区,二是既重大又复杂的案件。(2)重大案件。(1)犯罪集团是一个有组织、有指挥的重大案件。(3)犯罪集团是相对复杂的犯罪集团。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后的侦查期间最长可以达到7个月。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侦查期间届满后就要移送给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提起公诉后,检察机关可以补充侦查一次,期限为1个月。补充侦查完毕后重新提起公诉,重新计算审理期限。简易程序的审限是20天,普通程序的审限是一个月,至迟不超过一个半月,经高院批准,可再延长一个月。中止审理照样可以羁押,释放出去的都是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特殊原因,比如女性怀孕了,或是小孩周岁以内,在哺乳期等,考虑到孕妇和小孩的健康状况会不予羁押,还有一些病重的,或者是有传染病精神病的,自身和他人健康受到严重威胁时,也不会收押的。
根据《刑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刑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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